聽覺統合訓練儀改善聽覺傳導功能的孤獨癥譜系障礙患兒核心癥狀的變化分析。
2. 分組方法:采用配額取樣法,將符合診斷標準,并已取得家屬知情同意的存在聽覺誘發電位異常的 ASD 患兒分入 AIT 組(接受訓練后恢復正常的組成試驗組)、對照組 A 組(空白對照組)、對照 B 組(ABA 訓練組)。 各組患兒性別 ( χ2 = 2. 337, P>0. 05)、年齡(F= 0. 657,P> 0. 05) 差異無統計學意義,具有可比性。
2. 療效評價工具及方法:分別在各組入組時、入組 1 月后、入組 3 月后進行以下評估:(1) 波特奇(Portage)兒童早期教育方法行為核對表:分為社會行為、語言能力、自理能力、認知能力、運動能力 5 個項目,以兒童在每個項目中可完成的行為數量評價發育水平,本研究被試年齡在 2 ~ 6 歲,嬰兒刺激項目中的行為所有被試均能完成,故選取其他 5 項評價發育水平。 在評估者指導下由家長獨立完成后收回評定。 (2)兒童孤獨癥評定量表(CARS):量表共15 個項目,按 1(與年齡相當的行為表現)、2(輕度異常)、3(中度異常)、4(嚴重異常)四級標準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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